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政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而设立,资金主要支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相关新兴技术或产品的研发、产业化、人才培养等。
项目支持范围主要涵盖:基础服务业(芯片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领域)、应用服务业(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移动生活领域)、新兴产业(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领域)、新业态及模式(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领域)四大类。
申报项目:
产业培育项目、研发创新项目、产业服务体系项目、奖励项目。
申报资金:根据公司研发实施项目的投入成本来计算,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的20%,补助金额一般是在30-200万元区间范围内,获补30或50万元的情况居多。